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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毒12.13克!兰州安宁区法院公开审理马某某贩卖毒品案

安宁区人民法院2025-12-18

  毒品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打击毒品犯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严格贯彻国家禁毒委相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精准打击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等各类涉毒犯罪,同时强化禁毒法治宣传,全方位筑牢辖区禁毒防线,为平安安宁、法治安宁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12月11日上午,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某贩卖毒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7月被告人马某某向吸毒人员邢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1.99克;同年8月被告人马某某向吸毒人员薛某某、王某贩卖毒品海洛因10.14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立案后,承办法官严格依法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在法定审限内高效审结案件;为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对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罪名、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先后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为查明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将择期宣判。

  毒品是人类的公敌,不仅侵蚀吸毒者的身体与意志,摧毁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更是诱发盗窃、抢劫等次生犯罪的源头,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规定了严厉的刑罚。本案的依法审理和公正判决,将再次彰显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司法机关“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本案也向全社会,特别是那些潜在的、可能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敲响警钟:毒品犯罪是绝路,不是出路!任何参与毒品制造、贩卖、运输等环节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国家禁毒的雷霆之势不会减弱,司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铁腕决心不会动摇。

  下一步,安宁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重点加强对新型毒品犯罪、网络毒品犯罪的研究,精准把握案件审理要点,确保裁判质量。同时,持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将宣传阵地从校园延伸至社区、企业等更多领域,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此外,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与各禁毒成员单位的协同联动,以更有力的司法举措、更广泛的宣传引导,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为辖区营造安全、和谐、无毒的社会环境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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