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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嫂因地起嫌隙 温情调解促家和

民乐法院2026-05-18

  “多亏了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解,我们叔嫂俩这心结终于解开了!”近日,在民乐县法院六坝法庭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涉叔嫂亲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明晰了双方土地权益边界,又守护住血浓于水的亲情,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系叔嫂关系,本应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却因一块1.83亩的土地闹上了法庭,最终对簿公堂。原告王某甲主张位于民乐县六坝镇城皇台村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自己所有。原告称自2024年起,该土地被被告王某乙占有,相关租金也由被告私自领取,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其返还土地与租金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亲属关系,深知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极易导致叔嫂反目、亲情破裂,埋下更深的矛盾隐患。为最大限度修复家庭关系、从源头化解矛盾,法庭启动“法官+调解员”联动调处机制,邀请熟悉村情民意的调解员参与案件化解,法官全程开展调解指导,合力推进纠纷化解。

  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坚持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及拖欠的租金,被告则认为自己在土地上投入了打井、铺设水管、旋地等大量资金与人力成本,坚决不肯退让。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主打“亲情牌”,主动拉近与双方的距离,耐心回忆家人过往和睦相处的暖心点滴,以“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情为切入点,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承办法官则筑牢“法理线”,耐心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法律规定,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释明判决与调解的不同法律后果,引导双方当下情绪、理性看待纠纷。

  在情理与法理的双重疏导下,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原告王某甲念及多年叔嫂情分,主动放弃了要求被告返还土地租金的诉讼请求;被告王某乙也理解原告的土地权益诉求,同意返还涉案土地。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乙于2026年5月11日起将涉案1.83亩土地返还原告,土地相关权益自此归原告享有;原告王某甲同意分期支付被告在土地上的投入费用共计15000元,双方还约定了督促履行条款,确保协议顺利履行。

  一纸调解书,化解的是土地纠纷,修复的是至亲亲情。此次联动调解,是六坝法庭深入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理念、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六坝法庭将持续深化“法官+调解员”联动调处机制,聚焦涉亲属、邻里等常见纠纷,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以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化解基层矛盾,全力守护乡村家庭和睦,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质增效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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